电力工程学院转发《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年级、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挖掘“自强精神”时代内涵,引导广大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强奋发之心、感恩回报之情、报国奉献之志,勇做新时代的奋进者、践行者和奉献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评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评选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一)、学校组织领导
组 长:连银岭
副组长:魏继红、潘爱民、冯慧蕾、侯永亮、郝倩茹、韩丹亚、肖艳梅、侯瑞丽、袁少锋、宋磊、袁国富、钟智、乔政尧
组 员:冉会珍、孟翠霞、张小龙、董朋朋、叶章军、杨小玲、郭慧祯、吕昱昊、宋怀阳、韩佳星、席庆洋、孙莽原、刘超、轩凤霞
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乔政尧兼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冉会珍担任,成员由轩凤霞、张莉、焦晓晨、胡淑媛、薛万伟、赵辰屿、杨晴、朱艳平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评选工作的实施。
(二)、学院组织领导
组 长:魏继红 苏海滨 华红艳
副组长:孟翠霞 、吕昱昊、孙爱芬
成 员:杨益、赵宇航、周俊玲、马亮、邢永凯、方雯茜、闫驰原、马银安、马小莉、王伟、杜一、校香云、周永闯、王军杰、丁燕
二、参评范围及荣誉称号
(一)参评范围
2021级和2022级在籍在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荣誉称号
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标兵和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
三、推荐条件及比例
(一)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关心集体,诚实守信,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4.积极参加勤工助学、自主创业、科技创新等,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5.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2022-2023学年定量科目单科成绩70分及以上,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定性科目单科成绩中等及以上),综合表现突出,且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6.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在学习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社会报道影响力较大,能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者优先。
7.上学年已获得过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及标兵的同学,将不再参评。
(二)推荐比例
1.“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的候选人按在校生人数的0.5%推荐。
2.“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标兵”从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中择优产生。
四、活动安排
(一)学院初评阶段
1.宣传动员。各院系按照通知精神,可通过电子屏、展板、宣传栏、主题班会、QQ群、微信群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
2.学生申请。由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自愿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含:《太阳成集团tyc7111cc2022-2023学年度“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申请表》、详细个人事迹材料(1500-2000字)、PPT(8分钟)、2022-2023学年度成绩单(需教务处签章有效)、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没有原件,需要颁发部门出示证明或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方可有效),根据个人情况可准备事迹视频(可加分),个人电子版照片两张(证件照和生活照,格式为JPG,大小不低于1M)。
3.学院初评。学院组织评选小组进行集中评审,从而挖掘典型,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汇总整理相关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学校评审阶段
根据学校统筹安排,2023年秋季开学两周内完成所有材料上报工作,届时活动评选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院系推荐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拟定2022-2023学年度“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和“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标兵”候选人名单,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活动评选领导小组审批。
(三)表彰阶段
学校将对评选出的“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和“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标兵”进行表彰(表彰时间另行通知)。
(四)事迹宣讲阶段
为充分发挥青年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价值引领作用,树立我校大学生自强自立精神,实现资助育人“提质增效”,学校将组织学生以事迹报告会的形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个人事迹宣讲活动(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广泛宣传,深入挖掘受助学生的典型事迹,认真组织遴选,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自立、积极进取、立志成才、感恩报国,引导青年学生更好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发挥资助育人功能,以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为构建文明校园打下坚实基础。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学院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发扬民主,求真务实,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把好质量关,切实把家庭经济困难中最优秀、事迹最突出的学生推荐上来,要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增强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利用电子屏、主题班会、主题板报、展板、网络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广泛宣传太阳成tyc7111cc学生先进典型的突出事迹,激励广大青年学生以榜样为动力,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7111cc2022-2023学年度“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申请表
2、太阳成集团tyc7111cc2022-2023学年度“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
电力工程学院
2023年5月20日
2022-2023学年度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评选方法和评分要求
一、评选方法
1.分年级评选汇总,大二和大三评选比例为4:1
2.大三按照总成绩排名,1-2名为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3-4名为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
3.大二按照总成绩排名,1-8名为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标兵,9-16名为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
4.自强自立(勤工助学)(必要项或加分项)
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寒、暑假勤工助学或经学院审核同意并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备案的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注:在校内(外)勤工助学备案的学生要求从入职开始,必须做满一个月及以上,如果不满一个月且只有一项勤工助学备案项目将不予参评)。注:校内(外)勤工助学没有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备案的的,视为无效。
二、评分要求(总分50分)
1、个人荣誉(10分)
提供有对应组织机构颁发表彰的证书,并按实际级别使用,非对应组织机构正式下文表彰的证书,根据落款第一个红章级别的实际情况降级使用,如无法确定级别,统一按校级使用(如:获得优秀奖按照校级荣誉)。在同一年度内有多项定额推荐类荣誉或所获荣誉有相互逻辑关系的取最高荣誉。证书没有原件的,复印件上由颁发部门签字盖章有效。
①1个院级荣誉加1分 ②1个县级荣誉加2分
③1个市级荣誉加3分 ④1个省级荣誉加4分
⑤1个国家级荣誉加5分
2、成绩(每个学期平均成绩占10分,共20分)
上一年度学生两次考试成绩的平均成绩分别*10%之和为学生的最终成绩得分。单科成绩不能低于70分(含70分)、每学期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5分(含75分),定性成绩的科目(不参与总分计算)要求为中等及以上;如有单科成绩不符合评选要求(如某科特殊情况成绩普遍成绩较低,由任课老师说明原因,院系签字盖章,没有说明视为不符合推荐要求),定性科目扣1分/科,定量科目扣2分/科。
3、个人事迹展示(满分20分)
评委依据参评学生所阐述的事迹材料内容及临场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满分100分。去掉最低分和最高分取平均分,所得平均分*20%作为学生个人事迹的最终得分。
三、最终得分计算方法:
荣誉得分+上一年度成绩得分+个人事迹展示得分=总分
最终得分=总分-扣分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评选方法、评分要求和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