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中职学生资助 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9-03浏览: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中职学生资助

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根据上级资助文件精神,现就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中职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政策宣传

每学期开学后,各系部应通过两节课等多种形式对全体学生,尤其是新入校学生开展中职资助政策的宣传、宣讲,主要讲清中职资助政策适用的范围、条件和标准,详细告知学生申报时限、申请程序、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并组织所有中职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信息采集表》,为准确申请资助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一)认定原则和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每学年秋季学期进行一次。首先由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7),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对其所陈述的家庭经济情况、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附件8),报所在班级进行认定,并填写《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附件9),认定结果上报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最终结果在系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二)认定困难等级与条件

对贫困学生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基本情况分为三个类型:

1、第一种类型为以下几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①建档立卡特困家庭子女;

②残疾学生;

③孤儿或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

④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⑤重点优抚对象子女;

⑥五保户;

⑦患艾滋病学生;

2、第二种类型为以下几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①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和兄弟姐妹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②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

③家庭子女中有两名及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④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⑤监护缺失处于困境。

3、第三种类型的认定: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经民政、扶贫等部门认定为贫困户的,要无遗漏地全部划分到三种类型中。

三、材料收集

1、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的涉农专业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免学费登记表》(附件1)和《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登记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

(1)受助学生户口本扉页及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2)受助学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2、享受中职资助政策的非涉农专业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附件3)、《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4),并根据资助项目、家庭经济条件的不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受助学生户口本扉页、本人页复印件;

(2)受助学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复印件(含低保证、低收入证或加盖发放机关印鉴的以上证明复印件,原则上低保证要求直系亲属方为有效);

(4)建档立卡家庭需提供建档立卡扶贫明白卡复印件,复印件应包含以下三页:封面(有统一编号)、首页(有家庭成员信息)、第五页(有接受帮扶人员签字、扶贫负责人签字)、县扶贫办开据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证明或加盖公章的扶贫系统网络截图。

如扶贫明白卡显示已脱贫,需要提供县扶贫办开据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按照国家资助政策三年内仍可享受资助。

四、中职政策实施标准

(一)国家免学费
1.资助对象

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对具有郑州电力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2.资助标准

按照申报的学籍类型和专业分类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100-1800元。

(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郑州电力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3.资助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一、二年级在校生(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的15%确定

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含我省26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全国连片特困地区分县名单详见附件11)。

涉农专业范围,根据201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

(三)雨露计划

具有郑州电力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可享受当地扶贫部门每生每年3000元的“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注:2018年具有太阳成tyc7111cc一年制大中专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只享受一个学期资助即免学费550-900元/生、助学金1000元/生/学期(回原籍报考的学生不享受中职资助)。各大专系资助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信息采集表统计本系一年制大中专班学生信息。如果是太阳成tyc7111cc2016级中专部转段升学的,请在备注栏注明为中专,可按中专第三年的学籍享受三年级免学费政策。

五、相关工作要求

1、系部以班为单位,组成由班主任为组长,以班级12%的人数(干部与普通学生比例相当,且具有代表性)组成评选认定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与评选认定。

2、评选认定小组对学生提供申请的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比对,确认一致后由班主任在复印件上逐张签署“经审核,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上本人名字。

3、评选认定小组对登记表和申请表中填报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查、核对,经确认无误后签署审核意见。

4、评选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提供材料进行评选认定贫困等级,拟定评选出本班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同贫困材料一并上报系部审核。

5、系部对经初步审查符合上报条件的申请材料、学生信息及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归类整理后,向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审核。

6、2018级所有新生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信息采集表》(附件5)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必须以身份证为准,如果因信息填写错误,不能导入系统,后果自负,截止上报日期为9月23日下午5:00,过期不予受理。

7、班主任要认真核查本班建档立卡学生,填写《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6),要求建档立卡学生受助面积为100%。

六、纸质建档管理

1、纸质档案顺序: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国家免学费申请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申请书(助学金)、贫困证明(低保证明、残疾证明、建档立卡明白卡或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中职资助卡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及其它材料,要在申请表右上角标明序号。

2、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的贫困材料进行装订成册,材料要与汇总表名单顺序一致。

3、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材料以系部为单位单独装订成册,材料要与汇总表名单顺序一致。

4、装订封面见(附件10),各班级只填写班级名称。

5、助学金表中红章、照片不得是复印或传真。

6、材料统一收齐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截止日期2018年10月20日。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免学费登记表

  2、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登记表

   3、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4、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5、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信息采集表

6、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信息统计表

7、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8、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

9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

10、装订封面

11、全国连片特困地区分县名单

学生资助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