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今年秋季国家出台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政策,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具体工作部署,为了做好2019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中纳入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名单,且在2018-2019学年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普通中专已毕业学生和五年一贯制四年级及以上学生不参与评审)。
二、评审条件
在2018-2019学年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具体条件为:
1、2018-2019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2、2018-2019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年级同一专业排名前5%(含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表现特别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职业技能竞赛或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世界技能大赛取得优胜奖以上和入围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及国际性职业技能竞赛获前8名,在中国技能大赛等全国性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优秀名次(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选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4)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的主力队员。
(5)在重要艺术展演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全国性及国际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以上展演(比赛)省级遴选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前二名奖励。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6)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五四奖章等个人表彰或荣誉称号。
(7)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优秀作品展示展演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要创作人员。
(8)在创业等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的。
学校须对申请学生提交的以上证明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通过后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并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
三、评审程序
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按规定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1)。学校要严格按照评审程序与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评审,学校审定通过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过程中,要按规定保护学生的隐私。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上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组织专人对所辖学校上报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及时完成本辖区中职国家奖学金材料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四、填报要求
1、对于学习成绩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的学生,要严格审核其是否满足“表现特别突出”的要求,所有证明材料经过学校审查后用A4纸复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复印件附在个人申请审批表后一并逐级上报。
2、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统一使用《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见附件1-2)规范填写:(1)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使用个人印章代替签名;(2)“年级(专业)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3)“在校期间主要获奖情况”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奖项名称和日期按照证书的内容填写,各奖项按照获奖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县(市、区)和市属学校上报材料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版(A4幅面纵向打印)与电子版各一式一份,纸质版要加盖市县教育局或市属学校行政公章。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主要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评审结果、经验、问题及建议等内容。
(2)《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A4幅面纵向打印)一式两份。两份纸质版审批表均不需要统一装订、不需要统一编号,但各自排列顺序务必要与《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中名单次序保持一致。“表现特别突出”学生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要附在个人申请审批表后一并上报。上报的申请审批表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3)《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A3幅面横向打印)与电子版各一式一份,纸质版要加盖市县教育局或市属学校行政公章。
10月24-25日,市属中职学校要派熟悉国奖评审工作的同志将上述三项材料按照规定的要求报送至市教育局结算资助中心,并接受材料的初步审核。
10月28日,各县(市、区)要派熟悉国奖评审工作的同志将上述三项材料按照规定要求报送至市教育局结算资助中心,并接受材料的初步审核。
2、10月29-30日市教育局将召开全市中职国家奖学金专家评审会,审核各县(市、区)和市属学校上报的奖学金材料并报送河南省教育厅审批。
3、12月31日前,各学校要根据教育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终审名单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审批通过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将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家奖学金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1、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2、《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2、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