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 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

日期:2019-05-21浏览: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

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

每个学生要不做到“六不一会”

“六不”:

一是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

二是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三是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四是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

五是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六是不盲目下水施救;

“一会”:

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学校要做到“八个一”活动

一是转发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印发一份《告家长书》;

二是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一次预防溺水专题教育;

三是开展知识竞赛、展版宣传、宣誓签字等一系列“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四是每周利用升国旗、队、班会开展防溺水随机教育;

五是暑假前集中召开一次溺水主题安全班会;

六是召开一次家长会;

七是建立一个利用微信、校信通、短信等形式的手机提醒制度

八是布置一篇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

各有关部门要做到“三清三明四到位”

“三清三明”

一是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渠、堤坝、水库、山塘、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是否都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

二是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是否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

三是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是否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

“四到位”:

一是未成年人防溺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

二是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

三是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路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

四是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