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65 号)、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原智库的实施意见》(豫办〔2015〕32 号),进一步提高高校智库建设水平,增强我省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能力,河南省教育厅特制定《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河南省高校智库建设的意见》(豫高发(2020)13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评估办法(试行)》(教办社语(2020)285 号)的通知,现将文件予以转发。
请各单位务必认真组织学习文件内容,领会文件精神要义,按照中央提出的智库建设标准及我省新型智库评估办法,以开放创新、互联跨界、国际视野为引领,推进高校智库与党政部门、企业、媒体之间的深度协作。
教务科研处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