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18-01-09    来源:电力学院   

    

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教学〔2009〕243号)和太阳成tyc7111cc《学生奖励条例(修订)》(郑电职院[2017]5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太阳成tyc7111cc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太阳成tyc7111cc2018普通专科和普通中专应届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各系部要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评选,不得超额。(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同时,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创业,各系部评选推荐的优秀应届毕业生中,创业大学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评选人数的10%。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各方面表现突出。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7、毕业生生源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不列入评选对象。

四、相关要求:

1、各系部要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奖励登记表》(校级优秀毕业生填写,见附件1)和《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省级优秀毕业生填写,见附件2,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2、各系部要按名额分配填写2018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须加盖系部公章,表式见附件3),并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奖励登记表》(一份,纸质版)、《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纸质版)和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学生处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3、各系部在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时,同时报送1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要求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学校根据各系部报送的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择优上报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张莉

联系电话:0371-62111330

电子邮箱: 469054473@qq.com

附件:优秀毕业生相关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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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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