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5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实施方案》和《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6-09    来源:电力学院   

    

关于转发《2015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实施方案》《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委直属支部:

为进一步引导太阳成tyc7111cc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太阳成tyc7111cc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省委宣传部、团省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实施的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的相关要求,太阳成tyc7111cc将组织开展太阳成tyc7111cc大学生志愿服务报名工作,现将《2015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实施方案》和《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转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团组织按照方案要求,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实现毕业生全覆盖,认真做好报名工作。

附件1:2015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实施方案

附件2: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电话:62111330  


附件1: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农业厅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南省扶贫办 豫青联字〔2015〕18关于做好2015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宣传部、团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豫政〔2008〕10号)和《关于深入实施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通知》(豫青联字〔2004〕43号)要求,经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扶贫办研究决定,2015年继续实施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以下简称贫困县计划)。同时,继续做好2013年、2014年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和2005年至2012年志愿者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15年招募志愿者总数为200名。省项目办将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选派200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我省兰考县、栾川县、洛宁县、汝阳县、鲁山县、封丘县、滑县、范县、台前县、卢氏县、南召县、宁陵县、太康县、平舆县、原阳县、内黄县、濮阳县、舞阳县、西华县、泌阳县20个国家级或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乡镇和10个河南省重点产业集聚区从事为期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农村基层团组织和青年组织建设、产业集聚区团建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二、工作步骤

1.落实岗位。由服务县项目办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确定服务岗位,经相关省辖市项目办汇总后上报省项目办。       

2.组织招募。省项目办和各高校项目办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开展集中招募活动。   

3.确定人选。由高校项目办对报名志愿者进行资格审核,省项目办集中组织体检和审核,并委托各高校项目办与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签定招募协议。   

4.培训派遣。对已签订招募协议的大学生志愿者由省项目办进行集中培训和派遣,市、县项目办负责志愿者的安置。   

   三、政策、经费保障

参与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专科生1500元/月、本科生1600元/月、研究生1700元/月,所需费用由省、市财政各承担50%,省财政直管县费用由省财政负担。招募时的体检费、培训费及服务期间购买的团体保险费用由省财政负担。各级项目办的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2.服务期间,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和档案可迁转到工作地区,也可保留在学校或迁回原籍,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就业报到证。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党政机关录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志愿者,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3.有条件的高校可拿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开展志愿服务。   

4.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产业集聚区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合适职务。   

5.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鉴定材料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成人专升本,免试入学。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和成人专升本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和专升本的应届毕业生参加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志愿者,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各高校出台的相关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可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惠政策,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在当年招考中予以明确。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可制定一定的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志愿者。各地在制定事业单位考试等相关政策时,应将志愿者与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保持一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回生源地就业的志愿者,凭《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证书》和《服务期满鉴定表》同等享受生源地相关优惠政策。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如上相同政策待遇。

8.对于上学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服务期间还贷确有困难的,可在毕业后1年内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各高校应积极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其调整还款计划提供帮助。对自愿到贫困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达到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9.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授予河南青年志愿服务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河南青年五四奖章”、“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金牌志愿者”等评选,并纳入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表彰范围。   

   10.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择业的,有关部门应协助推荐就业。原服务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接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要补充人员时,应拿出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各级宣传、共青团、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积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服务期满的志愿者扎根基层。鼓励高校和社会各方面对志愿者的工作、生活、学习、就业和创业提供帮助和支持。   

   四、工作要求

各级宣传、共青团、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卫生、扶贫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以项目运作的方式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1.加强领导。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扶贫办根据职能变化调整充实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总体协调和指导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项目领导机构和项目管理机制的建设,明晰职责、相互支持,加强沟通、紧密合作,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

2.广泛动员。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向社会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每一个高校毕业生及时了解有关政策和信息;要围绕“受锻炼、长才干、贡献”的主题,在大学生中进一步唱响“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动员大学毕业生自觉选择到基层、到艰苦环境中锻炼成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奉献青春。   

3.按需选拔。要根据贫困县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定工作岗位,按照岗位要求招募志愿者。招募工作要本着自愿报名、公开招募的原则,选拔思想过硬、身体健康、品学兼优、专业对口、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毕业生参加这项计划,尤其要鼓励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参与。要指定专人负责,并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备份和后续志愿者的储备工作,确保按需招募目标的实现。   

4.搞好服务。各省辖市项目办要协助贫困县积极申报服务岗位,协调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落实相关保障政策,按时发放志愿者补贴,努力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升学、就业以及创业等创造有利条件;各服务县项目办要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志愿者派出学校项目办要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志愿者招募、审核和签订协议工作,严防出现自行毁约现象;要加强与本校参加贫困县计划毕业生的服务县、服务单位的联系,积极开展教学、实践、扶贫等合作与援助。   

5.严格管理。要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项目办、服务单位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志愿者的管理。加强志愿者的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日常安全的教育和管理;完善基层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掌握志愿者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通过民主选举志愿者服务队长、建立志愿者临时党团组织、成立志愿者联谊会等,发挥志愿者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引导志愿者之间扩大交流、加强沟通、团结互助、共同提高,努力探索新的志愿者管理模式。要严格资金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省辖市项目办务必建立完善志愿者生活补助费银联卡发放制度,减少资金运转渠道,使志愿者能及时领到生活补助。   

6.不断深化。要加强志愿服务贫困县工作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探讨;注意发现、树立和表彰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典型,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促进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附件: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若鹏  共青团河南省委副书记

       朱清孟  河南省教育厅厅长

           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李建涛  共青团河南省委副书记

       訾新建  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中亮  河南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延光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薛豫宛  河南省农业厅巡视员

       魏金琳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长

       贺国营  河南省扶贫办副主任

成  员张德伟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

           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

       宋光辉  河南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处长

       徐俊才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  

               市场处处长

           河南省农业厅科教处副处长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

       施保清  河南省扶贫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宏琳  共青团河南省委学校部部长

       韩  冰  共青团河南省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部长

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建涛  共青团河南省委副书记(兼)


附件2

关于印发《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青联发[20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教育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领导同志对西部计划的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部署,经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同意,现将《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中青联发[2009]19号)、《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全国项目办发[201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方案要求并在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管理服务,加强宣传表彰,引导广大青年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奉献青春、建功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5年4月14日

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一、 工作内容

2015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选派18300名左右西部计划志愿者(其中含已招募的第十七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049名志愿者)。继续鼓励各地参照全国项目要求扩大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

2015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继续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专项情况见附件1)。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巩固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成果,保持民族地区实施规模。深化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和扩大基础教育专项规模,提升支教扶贫实效,深化基层青年工作专项,推进西部计划志愿者兼任基层团干部工作。强化后续人才培养,鼓励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

二、实施步骤

(一) 服务省服务规模确定,服务县和服务单位的申报、确定1. 服务省服务规模(总在岗人数)的确定

由全国项目办根据相关服务省上一年计划执行情况和新一年度申请情况研究确定。

2. 服务县(含新增)的审核及申报、确定

服务省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本省(区、市)计划派遣人数及已明确的各专项服务岗位,规划和审定2015年服务县及派遣人数。新增服务县须成立西部计划县级领导小组和项目办,项目办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接收志愿者人数30人左右,并由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省级项目办审定,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3. 服务单位、岗位的审核及申报、确定

服务单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新增服务单位应向县级项目办提交申请,并明确能为志愿者提供免费的住宿和必要的餐费等生活补助。各服务县项目办负责本县服务岗位采集和申报工作,并由省级项目办审核确认。岗位类别需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中选择。县级及以上机关、企业等岗位数必须严格控制在10%以内。

因管理不力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和严重违反工作职责、造成恶劣影响的服务县、服务单位,2015年不再派遣志愿者。

(二)招募选拔

1.宣传动员

4月中旬,全国项目办启动并部署西部计划年度工作。各地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重点组织高校项目办开展宣讲会、报告会、座谈会,广泛利用校园媒体宣传西部计划相关政策和招募要求,使应届毕业生认识了解西部计划。高校项目办专门组织召开全校毕业班辅导员工作会议,通过辅导员把符合条件、真正适合到西部基层发展的应届毕业生动员起来。

2.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2015年4月15日至6月1日,高校毕业生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备案。

3. 协商确定各省(区、市)招募指标

全国项目办规定服务省的实施规模(总在岗人数),并根据上一年度各招募省对招募计划执行情况等研究确定东中部招募指标,但不规定某个服务省的招募指标。继续向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对口招募省下发招募指标。服务省根据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的报名情况,与相关招募省协商确定在该招募省的具体招募指标,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服务省不能完成派遣计划的,下一年度核减相应人数。服务省的工作绩效作为下一年度动态调整各省志愿者派遣规模的依据。

4. 选拔方式

各招募省负责本省(区、市)报名志愿者的选拔工作。可单独或会同、指导报名学生所在高校组织开展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选拔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等工作,并加强与服务省的沟通协调。鼓励服务市(地、州)和服务县参与本省的面试选拔与人选确定工作。
  (三)集中培训及上岗

1. 集中派遣培训

7月20日至31日为集中报到和培训时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培训派遣工作。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各招募省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服务省项目办应在7月9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抄送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2. 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项目办在本省派遣指标内,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补招。补招要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须在8月14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志愿者原则上应按照所签订招募协议的服务单位岗位上岗,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岗位的,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服务岗位原则上不得跨省调整。

三、政策组织保障

(一)政策保障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2014]61号等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特别是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1]12号)中规定的基层青年工作专项扩大实施范围的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9省。同时,各省级团委及项目办要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等文件精神,协助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相关规定。

加大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政策文件执行力度,着力推进西部计划志愿者参加社会保险等工作,分片区、分省督导相关政策的细化、落实。积极支持各地出台鼓励志愿者扎根西部的政策措施。研究生支教团2011年纳入西部计划基础教育专项实施,2011年前的可享受西部计划的相关政策。

(二)组织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竭诚为志愿者服务,加强日常管理服务及就业服务等工作。做好西部计划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定期组织新上岗项目办工作人员培训,认真做好服务县、高校项目办年度考核等工作。加强安全健康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建立县级项目办信息员队伍。省级项目办应完善基层项目办考评机制,强化定期考核与督导工作。原则上每500名志愿者配备1名管理员,服务县、高校项目办应指定专人负责。县级项目办开展服务单位绩效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强化服务单位的责任意识。坚持“使用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加强志愿者上岗培训、日常学习、国情调研、就业服务等方面的教育服务工作;发挥政策导向、事业留人、典型引导和情感因素等作用,鼓励和引导期满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为期满志愿者积极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等服务,帮助和引导他们自主择业、流动就业。

四、经费保障

(一)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二)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全国项目办继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按每人350元的购买标准,统一为西部计划志愿者购买综合保障险。

(三)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服务西藏专项人均5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四)其他经费

坚持“谁受益、谁尽责”的原则,推动各地配合中央财政加强保障。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范围。

五、地方项目

各省(区、市)项目办实施的地方项目,为共青团组织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牵头承办,并按照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项目,享受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有关政策(2015年地方项目见附件2)。

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南楼413室   邮  编:100005   电话:010-85212269    传  真:010-85212269

电子信箱:zgbxmglc@126.com


附件

2015年西部计划专项情况

专项

名称

专项简况

(含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

选拔标准

基础教育

在县乡中小学从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本专项包括研究生支教团。

符合西部计划及研究生支教团选拔标准。师范类专业优先。

农业科技

在县乡农业(林业、牧业、水利)技术单位从事农业科技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专业优先。

医疗卫生

在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县级医院、防疫站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医学类专业优先。

基层青年

工作

在县级团委从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青年就业创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和沟通等工作能力。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已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优先。

基层社会

管理

围绕西部基层社会公益、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法律援助、扶贫开发、金融开发等公共服务需求及党政、司法、综治等工作需要开展服务。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法律、经济、中文、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已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优先。

服务新疆

围绕新疆和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基层单位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工业、管理、教育、卫生等专业优先。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和沟通等工作能力。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

服务西藏

围绕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基层单位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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