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2021学年度“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评选结果的公示
各单位: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各系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和条件,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遴选和推荐上报,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审,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最终评选出拟获“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10人、“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标兵”10人,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广大师生对拟获2020-2021学年度“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及“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标兵”的同学若有异议,请在2021年10月15日下午5:00之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行政办公楼四楼)。
电话:6211158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