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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对2018届违纪毕业生处分处置工作的

日期:2018-01-08浏览:

关于做好对2018届违纪毕业生处分处置工作的

通知

各系部:

为做好2018届受处分学生处分材料的归档工作,现将2018届违纪毕业生处分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处分学生需进行民主评议

凡因违反学院纪律受到处分的毕业生,在受处分期间,表现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严格要求自己,成绩良好,个人行为规范和素养有很大的改进和提高者,可由系部组织进行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程序

1、在校期间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的学生,由本人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违纪学生评议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装进毕业生档案,另一份学院存档),辅导员签署意见后,由系领导班子根据违纪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评议并签署审核意见,然后以系部为单位报学生处审批,学生处将根据上报材料做出处理意见。

2、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本人受处分后在思想上、纪律上、学习上等各方面的表现及思想认识),并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解除处分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装进毕业生档案,另一份学院存档),班委签署意见并提交辅导员签署意见后,由系领导班子根据违纪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评议并签署审核意见,然后以系部为单位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将根据上报材料做出处理意见并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三、申请评议和报送材料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

四、具体要求

1、毕业生违纪评议工作对于树立良好校风、学风,鼓励学生遵纪勤学,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都有重要意义,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秉着实事求是和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学生受处分后的综合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和鉴定,并在上报前把好审核关。

2、各系部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对非毕业班违纪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育人环境。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7111cc违纪学生评议申请表

附件2: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解除处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