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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2017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日期:2018-04-14浏览:

关于评选2017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系:

 2017年太阳成tyc7111cc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进一步推动太阳成tyc7111cc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各系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贯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实现“精准”就业,依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郑电职院【2015】31号)文件精神,现就评选2017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从全校四个大专系中产生,只评选一个。凡考核成绩优秀的,学校将授予“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先进个人从2017届毕业班辅导员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依据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指标体系》自主申报。

(二)先进个人依据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选方式及流程

  (一)先进单位

1、先进单位的产生各系自主申报,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按照学院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审核,并组织有关领导评选。

2、各系依据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评选指标体系》整理资料,并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在规定时间内连同申报资料报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二)先进个人

符合条件的2017届毕业班辅导员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经所在系签署意见后报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三)审定

申报的先进单位和推荐的先进个人,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后报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