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中共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清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共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中共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委员会
2020年2月5日
附件:
中共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委员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
工作方案
为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强化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保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教疫防办〔2020〕1 号)、《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通知》(豫教疫防办〔2020〕9 号)、郑州市教育《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
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教明电〔2020〕53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属地疾控部门的工作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校属各单位切实守责负责尽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力维护太阳成tyc7111cc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
纪律保障。
二、学院成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礼兰
成 员:肖艳梅 王海旺
职 责:监督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落实和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履责情况。
三、主体责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学院《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郑电职院〔2020〕5号)文件精神,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位、落实到人;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提前对春季开学前后有关情况作出科学研判,充分保障有关疫情防控所需物品;对师生进行健康宣传教育和疫情监测,对师生实行疫情日报制度,对教室、食堂、宿舍园区等部位进行日常消毒;
支持业务部门做好校门口管控和校园巡查工作,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支持业务部门提前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对接,明确收治医院,建立联系、加强沟通,一旦发现感染者或疑似病人,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立即联系指定医院就诊。
四、监督责任
学院纪委要强化政治意识,加强政治监督;要立足职责定位,紧盯疫情防控重点难点和关键环节,做实“监督的再监督”;要做到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靠前指挥,切实守责担责尽责;要全面落实防控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提醒,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以有力有效地监督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确保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
的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五、责任要求
(一)坚决扛牢政治责任。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疫情加快蔓延的严重形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安排部署,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切实做好工作,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政治优势,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二)坚决强化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科学判断形势,精准把握疫情,对防控工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指导督促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推进,切实把压力传导到最基层、把任务落实到第一线。要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工作,齐心协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开学前后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本单位所负责区域定期消毒管理,做好疫情物资储备;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宣传,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严格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推诿敷衍、拖沓应付。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重大舆情等紧急突发
事项,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加强督导检查,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影响疫情防控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对漏报、瞒报、迟报疫情信息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最坚强的纪律保障。
(三)坚决发挥模范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绷紧思想之弦,落实战时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疫情报告制度,迎难而上、担当作为,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统筹协调、总揽全局,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带头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开展防控工作,不组织聚餐、不参与聚餐,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味,按规范佩戴口罩,自觉切断病毒传播途径。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冲锋在前,主动承担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确保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在抗击疫情中叩问初心、践行使命,在防控工作中展现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六、监督内容及责任追究
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关规定,追究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 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决策部署,省
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行为;
(二) 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歪曲事实真相、制造、传播谣
言或歪曲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
(三)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敷衍应
付、失职渎职等行为;
(四)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问题;
(五)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如实上报,以及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疫情,导致疫情失真和蔓延失控,
应对处置與情不力等行为;
(六)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通讯不畅、临阵退
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行为;
(七)干扰卫生部门和医疗、疾病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的强制隔离措施,以及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干扰有关机关依法履行公务的行为。
(八)其他应当追究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的情形。
七、监督方式
(一)畅通信访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邮箱。
1.举报电话: 0371-62111112
2.举报邮箱: 454645543@qq.com
(二)实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