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党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系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组织制定和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党总支报告工作。
3、切实抓好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深入细致地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与支部委员和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
5、严格组织生活,抓好支部委员会和党员的学习。认真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支委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搞好党风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重视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7、完成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