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评选2017年度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日期:2018-06-08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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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系部:

在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和各系部的共同努力下,太阳成tyc7111cc2017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学生资助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太阳成tyc7111cc资助育人工作迈上新台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范围及数量

 1、先进单位:从全校四个大专系中评选一个先进单位

2、先进个人:四个大专系和中专部均从本单位参与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辅导员和专、兼职资助工作人员中推选一人,在学生资助工作中有感人事迹的优先考虑。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资助机构设置和制度建设完善;

  2、资助政策宣传到位,学生基本了解相关政策;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规范,做到精准扶贫,无遗漏;

  4、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评审规范合理,无差错,学生满意度高;

  5、积极配合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发放和收款工作,贷款学生管理到位,学生违约率低;

  6、积极开展诚信、感恩教育,各项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

7、在各项奖、助、贷等资助材料的报送、数据审核、录入等环节及时、规范、准确,且所报送材料完整、整齐。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学生资助工作,能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深入了解并及时解决学生实际困难,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资助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  任感,工作主动,作风踏实,熟悉国家、学校及相应的资助政策、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

3、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取得较为突出的理论或实践成果,在学生资助工作岗位上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得到学生及其家长的普遍好评;

4、在各项奖、助、贷等资助材料报送、数据审核、录入等环节,能做到及时、规范、准确;

5、积极组织开展资助政策宣传、诚信教育及贷款毕业生教育活动,不良贷款催缴工作成效显著,学生逾期率低;

曾获得过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的人员,本年不再参与评选。

三、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由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落实,各系部负责推荐上报本系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材料,先进个人申报数量按分配指标执行。

四、表彰形式

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学管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

五、评选要求

 1、各系部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坚持实事求是,按照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评选上报工作;

 2、各系部要严格按分配的评选指标申报,不得超额。

六、材料报送

1、先进单位需报送《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和上年度资助工作总结材料(含电子版),自评表应实事求是,总结材料要突出亮点。

2、先进个人需报送《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含电子版)。

请上述有关单位务必将申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有关材料(含电子版)于3月20日前上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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