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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强化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和激励大学生争做先进、自强自立、创先争优,成为国家和社会所需要的优秀人才,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度“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选表彰活动的顺利开展,学院成立“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评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评选工作的开展。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连银岭
副组长:侯永亮、魏继红、冯慧蕾、闫建伟、肖艳梅、郝倩茹、鲍禄标、侯瑞丽、宋磊、杨向涛
组 员:张小龙、杨小玲、马成龙、石超、吕昱昊、刘增、韩丹亚、叶章军、冉会珍
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侯永亮兼,副主任冉会珍,成员由张莉、李起云、张路平等相关工作人员以及院系勤工助学部部长组成,具体负责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评选工作的实施。
二、评选范围及荣誉称号
(一)评选范围
2017级和2018级在籍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
(二)荣誉称号
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标兵和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
三、推荐条件及比例
(一)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3、家庭经济困难,原则上是已被认定的贫困学生或帮扶工作对象;
4、生活俭朴,自强自立,成才意识强烈,身处逆境而不屈,热爱生活,乐观向上,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事迹突出;
5、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两学期单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含70分),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综合表现突出,且获得过院级以上(含院级)荣誉称号。个人事迹突出者优先。
(二)推荐比例
1、“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的候选人按在校生人数的1%推荐。
2、“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标兵”将从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中择优产生。
四、推荐评选及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2019年5月13日-8月26日前为各系宣传动员阶段,各系按照通知精神,可通过电子屏、展板、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由学生提交申请材料,从而发现典型。
2、评选上报。8月27日—9月5日为评选和上报阶段,各系根据学生申请材料,组织系内“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初评,确定候选人并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2018-2019学年度“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推荐表》,候选人名单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各系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汇总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另附详细个人事迹材料(突出个人事迹)、PPT、2018-2019学年度成绩单(需教务处签章有效)、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没有原件,需要由颁发部门出示证明或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方可有效),根据个人情况可准备DV(可加分),个人电子版近期生活照两张。
3、评审。9月6日—9月15日为评审阶段。届时活动评选小组办公室将对各系推荐的学生进行评审,拟定2018-2019学年度“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和“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标兵”人选,上报活动评选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最终人选。
4、表彰。学院将对评选出的“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和“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标兵”进行表彰(表彰时间另行通知)。
5、事迹宣讲。为树立太阳成tyc7111cc大学生自强自立精神,发挥资助育人功效,12月中旬,学院将组织获奖者以事迹报告、演讲、PPT汇报等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系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广泛宣传,注重典型的挖掘,认真组织推荐,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自立、积极进取、立志成才、感恩报国。同时,更好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发挥资助育人功能,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为构建和谐校园打下坚实基础。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班级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发扬民主,求真务实,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把好质量关,切实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要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增强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系要利用流动字幕、班会、讨论等形式主动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事迹。学院也将利用展板、广播、网络、微信平台等,广泛宣传太阳成tyc7111cc学生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学习榜样,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4、个人荣誉提供有对应组织机构颁发表彰的证书,并按实际级别使用,非对应组织机构正式下文表彰的证书,根据落款第一个红章级别的实际情况降级使用,如无法确定级别,统一按校级使用(如果是只要参与均有证书的,统一按照校级荣誉)。在同一年度荣誉称号相同者,取最高等级荣誉,没有原件的,复印件上由颁发部门签字盖章有效。
5、单科成绩不能低于70分、平均分不低于75分,定性成绩的科目(不参与分数计算)要求为良好以上;如特殊原因单科成绩不合格,需由任课老师说明原因,系部签字盖章。
6、已获得过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及标兵的同学,本学年将不再参与评选。
7、材料上报,及时高效。9月5日前务必将推荐材料(推荐表、事迹材料、PPT、2018-2019学年度成绩单、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评选材料的纸质版(签章)和电子版、候选人名单汇总表(个人事迹要简短全面,汇总内容要真实详细)电子版上报资助中心冉会珍老师处,纸质版材料正反打印,左边装订。
8、材料下载地址: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办公系统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7111cc2018-2019学年度“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推荐表
2、太阳成集团tyc7111cc2018-2019学年度“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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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