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系:
2017年太阳成tyc7111cc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进一步推动太阳成tyc7111cc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各系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贯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实现“精准”就业,依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郑电职院【2015】31号)文件精神,现就评选2017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从全校四个大专系中产生,只评选一个。凡考核成绩优秀的,学校将授予“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先进个人从2017届毕业班辅导员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依据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指标体系》自主申报。
(二)先进个人依据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选方式及流程
(一)先进单位
1、先进单位的产生各系自主申报,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按照学院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审核,并组织有关领导评选。
2、各系依据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评选指标体系》整理资料,并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在规定时间内连同申报资料报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二)先进个人
符合条件的2017届毕业班辅导员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经所在系签署意见后报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三)审定
申报的先进单位和推荐的先进个人,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后报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注意事项
1、各系于4月3日12:00前,将先进单位申报材料和先进个人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众创空间308)。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要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主要事迹限1500字以内。
联 系 人:钟智
联系电话:0371-62111908 电子邮箱:bys1406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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