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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上学期“推优”和已“推优”对象复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04浏览:

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上学期“推优”和已“推优”对象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支部:

根据中共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委员会印发的《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工作实施方案》(党字[2019]41号)的精神,为做好本学期推优”和已“推优”对象复查工作,现做如下通知。

一、时间安排

1、推优时间为:2021年3月4日—2021年3月19日

2、已推优对象复查时间为:2021年3月4日-2021年3月19日

对已“推优”对象复查条件遵照“推优”条件进行2018“推优”对象复查主要考察其在实习期间的具体表现

二、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按照本学期推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各团总支应当主动争取党总支(支部)的关心和支持,加强本部门推优工作的谋划、统筹和指导,并向校团委和系党总支(支部)报告推优工作情况。

2、在推优工作过程中,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出现违反纪律的团员,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各团总支严格按照《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工作实施方案》程序进行。

4、2021年3月19日前将各支部推优复查名单和总结报告(含推优大会概况图片)上报团委组织部邢嘉丛老师处。

附件1:关于XX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的请示

附件2:关于同意召开推优大会的批复

附件3:推优大会会议纪要











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委员会

                  2021年3月4日


附件1:

关于XX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的请示(模板)

XX团总支组织部

  为使优秀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充实党的新生力量,落实部署团员推优入党相关工作,根据院团委组织部“严格程序、控制数量、保证质量”的要求,XX团支部经过认真精心的筹备,申请于X月X日举行“推优”大会。现就会议召开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拟定于X月X日X日在X地召开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和“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

三、参加人员:(团员数)

四、推优对象名单(可插入表格)

依据学院党委《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工作实施方案》,在认真听取了支部团员和辅导员老师意见后,确立了X名候选人。

姓 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年月

入团时间

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

获奖情况

有无挂科

现任职务

支委会意见

五、主持人、监票人名单

支部已经做好召开推优大会的所有准备。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