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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持续推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广大学生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展示当代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项目
(一)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
(二)先进个人:三好学生、文明学生、优秀宿舍长。
二、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
(一)评选条件:按照《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奖励实施办法》郑电职院[2022]28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评选,结合实际对个别评选条件进行调整,具体调整细节如下:
1.“三好学生”评定条件:
《办法》规定第三条调整为: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30%(含)之内,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文明学生”评定条件:
《办法》规定第二条调整为:综合素质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40%(含)之内;
3.“优秀宿舍长”评选条件:
《办法》规定第六条调整为:积极创建寝室文化,寝室成员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学习习惯,寝室布置整洁文明,具有团队精神,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0%(含)之内。
(二)评选比例:评选比例按照《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奖励实施办法》(郑电职院[2022]28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通过班会和宣传板等公布评选条件,深入挖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按照通知明确的标准、名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表格等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要通过公示栏等易于查看的途径,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学生反映的问题,各学院必须进行复议。
(三)各学院于3月31日前将推荐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审批表和汇总表(含电子文档)报送学生处办公室,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处理。推荐的先进集体,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提交典型材料(A4纸打印,同时上交电子文档);
(四)为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学校设立评选监督电话:0371—62111330,联系人:胡淑媛。对评选工作中的徇私舞弊行为,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附件:
1.太阳成集团tyc7111cc2022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奖励登记表
3.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文明宿舍审批表
4.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5.太阳成集团tyc7111cc2022年度先进个人汇总表
6.太阳成集团tyc7111cc2022年度先进集体汇总表
7.太阳成集团tyc7111cc2022年度文明宿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