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2019年下半年团内“推优”工作和

日期:2019-10-28浏览:

2019年下半年团内“推优”工作和

     对已“推优”对象复查工作通知


各团总支:

为进一步做好在共青团员中的发展党员工作,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做党的发展对象,提高在学生中发展党员的质量,现将本次“推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 本次“推优”时间:2019年10月28日—11月8日,各系团总支要在11月8日前,把审核、公示无问题的学生汇总后,报团委组织部。

2. 已推优对象的资格复查时间:各系团总支要对已“推优”对象按照《方案》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资格复查(2017级主要考察其在实习期间的具体表现),并将复查后的结论于11月8日前报团委组织部。

二、 相关要求;

1. 各团总支要严格按照规定,在系党总支的指导下,参照年度发展计划做好今年的推优工作;

2. 要认真复查“推优”人员,凡被校团委审核取消资格的“推荐”对象,名额不予替补;

3. 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推优”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严把质量关,并借助“推优”的契机,加强团员教育,切实把“推优”工作做好。

附件1: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积极分子汇总表

附件2: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