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系2020年度困难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8号)的有关通知,结合学院就业中心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系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补贴对象为2020年度内毕业的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6类困难毕业生(符合一项即可):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2、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4、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5、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含脱贫攻坚期间已脱贫户毕业生;
6、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1、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2、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0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预计疫情结束后1-2月内发放到位,补贴由困难毕业生提出申请,学校初审,郑州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学校公示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1、网上自愿申报。即日起至开学后2周内,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
2、逾期提交申报信息,系统不再进行审核比对。
提醒:1.建议尽量使用PC端登录注册;
2.个人信息填写时,院系字段请按照所在院系的标准名称填写(机电工程系)。
3、系统审核(开学后第3周)。系统校验审核仅适用于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的申报信息将分别与省社会救助信息库、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省残疾人信息库、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核验系统进行比对,通过相应系统校验比对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资质证明,只需提供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4、校内人工审核(开学后2周内)。人工审核适用于省外生源困难毕业生和系统审核未通过且认为自己仍然符合条件的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
学生:人工审核前需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纸质申请表,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持有的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交所在院系进行人工审核。
5、初审、公示。开学后第3周,将对已通过信息比对或校验的和已通过人工审核的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加盖公章后报送就业中心备案。
四、相关要求
(一)通知到位。各辅导员要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告知毕业生申请事宜,并向学生做好补贴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确保学生知晓政策。
(二)诚信、准确申报。各申请人应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申请不能通过、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三)由于今年防控疫情需要,求职创业补贴截止申报时间相应推迟至开学后2周内,但仍然通过网上系统申报、办理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