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安排学院工作和学生学习时间,结合部分师生关于调整上课、课间及午休时间的建议,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年作息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学作息时间
节 次 | 时 间 |
预 备 | 7:50 |
第一小节 | 8:00——8:45 |
第二小节 | 8:55——9:40 |
课间休息 | 9:40——10:00 |
第三小节 | 10:00——10:45 |
第四小节 | 10:55——11:40 |
预 备 | 14:20 |
第五小节 | 14:30——15:15 |
第六小节 | 15:25——16:10 |
第七小节 | 16:20——17:05 |
第八小节 | 17:15——18:00 |
预 备 | 18:50 |
晚自习 | 19:00——19:45 |
19:55——20:40 |
二、教师、行政人员作息时间
上午 教师 8:00——11:40 行政人员 8:00——12:00
下午 教师、行政人员 14:30——17:30
注:第七节、第八节有课的教师正常上课。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作息时间安排教学工作,及时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确保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2、调整后的作息时间全年执行,不因季节转换再作调整或改变。
3、 郑州班车和开封班车运行时间调整为下午4:20分。
4、调整后的作息时间自2018年10月8日(星期一)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