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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升本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3-08-03浏览:

关于专升本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使2015年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毕业生在后期能顺利办理专升本报到手续以及未被录取的毕业生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将在后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几种情况通知如下:请各大专系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省教育厅规定,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毕业生,在专升本公布录取结果前,不能更改升学意向,录取结束后有更改升学意向的,按以下三种情况办理:

1、未被本科院校录取的毕业生,录取结束后由学校就业中心上报就业数据,经省就业中心审批后可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录取结果未出来之前,无法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2、已被本科院校录取即将前往学校报到的毕业生,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到学校就业中心领取个人档案即可到录取院校办理报到手续,不能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3、已被本科院校录取但想就业的毕业生,可到本科录取院校开具其未报到证明材料,持未报到证明材料到学校就业中心,由学校就业中心重新上报就业数据,经省就业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另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专升本毕业生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时间一般集中在7月底至8月初,因而在此提醒专升本毕业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自己的升学或就业计划。若因升学问题不能正常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学校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