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教高〔2005〕66号
郑州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郑州地方高校市级重点专业示范专业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属高校、本专科民办高校:
学科、专业建设在高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处于基础性、前瞻性、长期性的重要战略地位。自1995年我市启动“三重” 建设(市级重点专业、重点课程、重点实验室)以来,在市、校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有效地促进了我市地方高校的专业建设。
根据国家有关办学要求,现将修订后的《郑州地方高校市级重点专业、示范专业评审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新标准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原有标准《郑州市属高校重点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及标准》、《郑州地方高校示范性专业评审标准(试行)》将自动废止。
二○○五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专业 标准 通知
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9月9日印发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地方高校市级重点专业示范专业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doc
郑州地方高校市级重点(示范)专业评审申报表.doc